國內貨件賠償方法:
1、民航快遞(CAE)責任范圍
CAE應依照約定對其承運貨品期間發生的貨品滅失、丟失、短少、污染、變質、損壞承擔相應責任,但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前述損失不負賠償責任:
(1) 不可抗力事件;
(2) 貨品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;
(3) 包裝完整無損,而內裝貨品丟失、短少、污染、變質、損壞等;
(4) 發件人的過錯;
(5) 其它非因CAE的過錯造成的損失。
2、賠償辦法
CAE對發件人所承擔的責任僅限于直接損失,且不超過本條所規定的限額。
(1)貨件賠償。
a. 保價貨件的賠償:保價貨品按保價金額和損失比例賠償,但最高不超過貨品的實際價值。
b. 未保價貨件的賠償:對于未保價的貨件,CAE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僅限于以下三項標準計算所得中的最低金額:
a) 100元人民幣每公斤;
b) 遺失或破損的實際金額;
c) 貨品的實際價值(不含商業價值或特殊價值),但最高不超過所收取服務費的三倍。
(2)文件類快件滅失賠償
a.對48小時快件,除退回該票運費外,一次性賠償最高不超過200元人民幣。
b.對8小時、12小時、24小時、36小時、2D12、2D18快件,除退回該票運費外,一次性賠償最高不超過500元人民幣。
3、客戶索賠
發件人應于貨品簽收后的10日內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品異常(破損、短少等)報CAE,超過期限CAE將不受理索賠。任何索賠必須在CAE接受發件人報案后的30天內以書面方式向CAE提出并提供貨品價值證明等相關索賠資料,否則CAE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。
每票貨品只能提出一次索賠,且這種索賠將作為對有關損失及損害的全部和最終的解決方案。